澳門稅務
概述
概述
澳門的基本稅制是由葡萄牙的稅制衍生的,但為迎合本澳的實際環境及需要,亦不時作出適當的修改及改善。由於澳門的稅制是地域性的,所有在本地進行的工商業活動都是應課稅的。
相比其他東南亞國家,澳門的稅率較低。事實上,澳門的經濟仍處於發展階段,低稅率是吸引外商以及本地投資的基本要素。而能夠給予低稅率的主要原因,是由於本澳的主要公共收益並不是來源於直接稅及間接稅。在其他國家,高的稅收來源於高稅率,但在澳門,主要的公共收益是來源於事營權的給予。其實就是由博彩稅及其他收入。在博彩業的支持下,本地企業及外來投資者受惠於低稅率,稅收的負擔非常之輕鬆。正因如此,澳門的經濟得以急速發展。
稅務種類
直接稅
本澳的直接稅包括營業稅、所得補充稅(純利稅)、職業稅、房屋稅。專營權給予的收入也是直接稅的一種。
間接稅
本澳的間接稅包括旅遊稅、印花稅、消費稅、地租及機動車輛稅。當中,消費稅佔整個間接稅收益的最大部分。
可課稅事宜的一般特點
凡是在本澳組成的公司都被視為本地公司。它們在世界各地取得的收入都是應課稅的。而不是在本澳組成的公司會被視為非本地公司,而只有在本澳取得的收益是受澳門稅制所管制的。
對於個人方面,本地及非本地的差異並不是重要因素,這是由於只在本地工作所得到的報酬才受職業稅管制。已婚夫婦在職業稅方面是分開 課稅但所得補充稅是同課稅的。
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的國際協議和區際安排
國際協議和安排 |
http://www.dsf.gov.mo/tax/tax_avoiddoubletax.aspx?FormType=0 |
區際協議和安排 |
http://www.dsf.gov.mo/tax/tax_avoiddoubletax.aspx?FormType=0 |
相互協商程式指引 |
http://www.dsf.gov.mo/tax/tax_avoiddoubletax.aspx?FormType=0 |